高人民法院:不断谱写内地与澳门司法合作新篇章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今年是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20年来,.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基本法为依据,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先后签署三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基本实现内地与澳门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面覆盖,为有效维护两地民众权益、增进两地民众福祉提供了有力保障。近日,.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推动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一国两制”伟大实践在澳门行稳致远的时代使命。
杨万明说,作为一个国家之内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区域,内地与澳门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澳门基本法第93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澳门回归前,内地与澳门在司法协助方面没有任何形式协议或安排,有关事宜都按照国际司法协助原则办理,这种状况显然不能适应澳门回归后处理相关事宜的需要。澳门回归后,两地交流合作日益拓宽深化,由此相应产生数量日渐增多、类型日益多元的两地互涉法律和司法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成为两地法律人的共同课题,探索开展、不断强化两地司法协助成为两地法律人共同肩负的历史使命。”杨万明说。
澳门回归以来,内地与澳门特区司法协助工作不断推进。2001年,.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区签署..司法协助安排,即《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简称《送达文书和调取证据安排》);2006年、2007年,《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先后签署。杨万明指出,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依据澳门基本法有关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制定两地间开展司法协助的法律规范,有利于维护两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护两地当事人合法权益。
杨万明指出,区际司法协助安排的签署,是内地与澳门全方位合作特别是司法领域合作的丰硕成果,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两地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福祉,也为全面深化两地全方位合作注入强劲动力。澳门回归以来,内地与澳门法律界坚守“一国两制”方针,共促祖国繁荣发展、增进民众福祉的初心始终一致。以开放的心态、开阔的思路,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立足“一国”原则、服务实践需求,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先后签署三项区际司法协助安排并有效执行,构建了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机制。
杨万明表示,坚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是区际司法协助有效开展的制度保障。内地与澳门秉持“一国两制”方针,恪守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原则,不断谱写两地司法协助新篇章,为“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准确贯彻落实,为澳门建设“一中心、一平台”,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今年初,.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区共同检视《送达文书和调取证据安排》执行情况。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共建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并修订和完善该安排。目前,平台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两地就该安排修改文本已基本达成共识,拟于明年初签署。签署后,两地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可借助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实现在线转递、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和在线追踪,将比邮寄方式大大节省时间。
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协商,.高人民法院将授权大湾区内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省去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批程序,进一步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协助效率。新安排还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可根据委托方法院请求,经证人、鉴定人同意,协助安排其辖区的证人、鉴定人通过视频、音频作证。
杨万明说,为深化粤澳融合发展,加强涉澳民商事案件审判,提升澳门同胞司法参与度和认同度,.高人民法院指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等探索聘任澳门籍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制度,让澳门同胞共同参与国家法治建设。
.高人民法院在推动内地与澳门司法交流合作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据介绍,澳门回归以来共招录五届特区法院和检察院司法官,历届司法官均会在内地开展培训和参访活动。2016年在.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区终审法院指导下,国家法官学院与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合作设立“澳门司法范畴培训班”项目,每年澳门特区安排十余名现职法官、检察官赴内地研修。内地法院特别是广东法院系统,每年均组织赴澳门大学法学院等开展短期涉澳审判实务培训。为交流审判经验,更好履行审判职能,.高人民法院推动建立了内地与澳门法官专业研讨机制,定期举办内地与澳门审判业务研讨会。
人民法院每年还接待大量澳门学生参观访问。2019年澳门法律生内地法院实习项目正式落地,澳门高校法学院22名学生在江、浙、沪等地法院实习,为澳门法律生认识祖国、了解内地,特别是了解国家法治建设成就并参与其中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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